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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方主张另一方存在“婚外情”,如何获取有效证据?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案例


 

婚外情证据的获取需遵循三原则。

首先,证据形式需合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偷拍偷录的证据若未侵犯他人隐私(如在公共场所拍摄),可能被采纳;但若侵入他人住宅安装摄像头,则因违法被排除。例如某案中,女方在男方公司楼下拍摄到其与第三者牵手照片,法院认定证据有效;但若女方在男方家中安装录音设备,法院则不予采信。所以,证据取得的合法性十分重要。若为了专门取证去引导他人发言,并在过程中偷录音偷录像,可能会被认定有瑕疵的证据。

其次,证据内容需关联性。单纯聊天记录或开房记录不足以证明“同居”,需结合其他证据形成链条,证据之间应该能够相互印证、相互补充。如某案中,女方提供男方与第三者的微信聊天记录、开房记录及邻居证言,证明两人长期同居,法院认定婚外情事实成立。

最后,注意证据提交时效。婚外情证据需在离婚诉讼中及时提交,若离婚后才发现证据,可能因与财产分割无关联性而不被采纳。例如某案中,女方离婚两年后取得男方婚外情的新证据,法院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未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