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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如何分割?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案例


 

父母出资购房分割需区分三种情形。首先,婚前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登记于子女名下,视为对子女个人赠与,离婚时不分割,认为是子女个人的婚前财产。例如某案中,男方父母婚前出资300万元购房并登记于男方名下,婚后未共同还贷,法院判决房产归男方所有。

其次,婚前一方父母部分出资,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则出资部分视为对子女个人赠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对半分割。如某案中,男方父母婚前出资100万元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200万元及利息,房产现值500万元,法院判决男方获补偿款:(100万+共同还贷100万)÷500万×500万÷2=200万元,女方获100万元。

最后,婚后父母出资购房,若无明确约定,视为对夫妻双方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某案中,双方婚后男方父母出资200万元购房,登记于两人名下,法院判决按共同财产平均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