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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拒付抚养费,如何强制执行?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案例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以其离婚与否而转移或者消失。

抚养费强制执行需分三步推进。首先,申请执行人需取得生效法律文书。若离婚协议未约定抚养费,直接抚养方可先起诉要求支付,取得判决书或调解书后再申请执行。判决书和调解书具有强制力。例如某案中,父母协议离婚时未明确约定抚养费,母亲单独抚养女儿三年后起诉父亲,法院判决父亲每月应支付2000元,从三年前未支付的算起,母亲据此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拿到了女儿本来的抚养费。

其次,执行法院可采取多种措施。包括冻结银行账户、扣押工资收入、查封不动产或车辆,甚至将拒不履行者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如某案中,父亲拒付抚养费且名下有房产,法院查封其房产并限制交易,最终迫使其主动履行义务。

最后,需注意执行限度。若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如失业、重病),法院可能裁定中止执行,待其有履行能力时恢复。例如某案中,父亲因企业破产长期失业,法院暂缓执行其抚养费,但要求其每月向法院报告收入情况,等到其再有能力时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