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后,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案例
2024年,广东某法院发出首份“跨省人身安全保护令”:女子林某因长期遭受丈夫陈某家暴(殴打、辱骂),向法院申请保护令,禁止陈某接近其工作场所及子女学校。法院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联动公安机关执行。
首先,家庭暴力的认定范围包括:一是身体暴力,比如长期或者多次的殴打、捆绑、残害等,二是精神暴力,如辱骂、恐吓及威胁等,三是经济控制,其实也是被迫限制其自由,再一个就是性暴力,强迫与其发生性关系。
如何申请保护令呢?受害人本人或者亲属,公安机关可携带身份证,家暴证据等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法院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紧急情况下可先口头裁定后补书面材料。
风险提示(300字):
违反保护令可处拘留(15日以下)或罚款(1000元以下);
伪造家暴证据可能承担诬告陷害罪的刑事责任;
保护令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到期前可申请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