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遗产管理人?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案例
遗产管理人是指在被继承人去世后,负责管理和处理其遗产事务的主体,其核心职责是确保遗产得到公平、有序的处理,保护继承人、受遗赠人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以下从定义、选任方式、职责、法律责任与报酬四个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遗产管理人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首次设立,旨在填补继承开始后至遗产分割前这一阶段的法律空白。当被继承人死亡时,可能存在遗产继承人不确定、受遗赠人未明确表示接受或放弃、遗产无人继承,或被继承人生前负有债务需以遗产偿还等情况,导致遗产处于无人管理状态。此时,遗产管理人作为专门主体,秉持公平公正、诚信原则,对遗产进行清理、保存、管理和分配,防止遗产遭受转移、隐藏、侵占、变卖等侵害行为。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遗产管理人的选任遵循以下规则:
1. 遗嘱执行人担任:若被继承人的有效遗嘱中确定了遗嘱执行人,则由该遗嘱执行人担任遗产管理人。
2. 继承人推选:若被继承人生前未留有效遗嘱,或虽留有效遗嘱但遗嘱执行人已死亡,则由全体继承人共同协商,推选出其中一人或数人担任遗产管理人。
3. 继承人共同担任:若继承人未推选出遗产管理人,则由全体继承人共同担任。
4. 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担任:若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均放弃继承,则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5. 人民法院指定:若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职责范围
遗产管理人的职责涵盖遗产管理的全过程,具体包括:
1. 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对遗产进行清点,登记造册,详细列明被继承人遗留的所有财产情况、债权债务情况。
2. 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若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未特别说明某项遗产应秘密属于某个特定继承人,则应向全体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3.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如对破旧房屋进行维修,防止房屋倒塌、损坏;对因长期保存耗费资金太大的遗产标的物进行变卖,保存价款。
4. 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依法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归入被继承人的遗产;在遗产分割前,先用被继承人的遗产清结有关债务。
5. 按照遗嘱或法律规定分割遗产:根据遗嘱内容或法律规定,将遗产分配给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6. 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如为料理死者葬事需要,对死者遗产作出处分作为丧葬费用;对死者生前因治疗疾病所花费的医疗费用,从死者的遗产中支付;对死者生前应当缴纳的税款,从遗产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