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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因涉嫌强奸罪被拘留,我有义务帮他请律师吗?离婚时,我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案例


没有义务,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其一,妻子没有义务为其委托辩护律师。当自己的丈夫因为涉嫌强奸罪被公安机关拘留时,其配偶往往陷入法律义务与情感纠葛的双重困境。而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其近亲属有权直接代为委托辩护律师,当然,法律并无强制义务明确规定其配偶必须为其委托辩护律师,配偶在此事上不负相关责任。

其二,强奸属于“重大过错”,可以主张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1091条:“因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司法实践中,强奸罪因严重侵犯配偶人身权利、违背了婚姻忠诚义务,通常被认定为“重大过错”。

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收集要点

(一)证明配偶存在重大过错

1. 刑事判决书:若配偶因强奸罪被判刑,判决书是证明过错的最直接证据。

2. 报警记录与笔录:若受害方曾报警,警方出具的接警记录、询问笔录可证明犯罪事实。

3. 证人证言:目击者、知情人的书面证言(需出庭作证)。

4. 施暴者自认材料:如悔过书、短信、微信聊天记录中承认犯罪行为。

配偶因强奸罪被拘,既是刑事犯罪问题,也是婚姻关系破裂的导火索。作为无过错方,当事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婚姻并主张赔偿,但需注意证据收集与程序合规。法律不保护沉默者,主动维权才是对自己最大的负责。在复杂情感与法律交织的困境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个性化维权方案,让法律成为您摆脱痛苦、重获新生的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