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避坑指南”:这7类财产可能被错分!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案例
标题:离婚分财产,这些“隐形陷阱”让你少拿几十万!
一、法律框架:哪些财产必须平分?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 生产、经营、投资收益(如股票、基金、公司股权);
3. 知识产权收益(婚后取得的部分);
4. 继承或受赠财产(未明确归一方所有);
5. 住房补贴、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婚后积累部分)。
案例:张女士与丈夫离婚,要求分割丈夫婚前购买的股票婚后增值部分。法院判决:股票本金归丈夫,但婚后增值的50万元属共同财产,需平分。
二、5类易被误分的“个人财产”
1. 婚前财产:包括婚前全款购房、购车、存款。
例外:婚前房产婚后共同还贷,还贷部分及增值需补偿对方。
2. 人身损害赔偿金:如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
3. 遗嘱/赠与明确归一方的财产:如父母遗嘱注明“房产由儿子个人继承”。
4. 专用生活用品:如个人衣物、化妆品(但贵重首饰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5.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
实务建议:保留婚前财产证明(如购房合同、转账记录),避免与婚后财产混同。
三、3类“隐藏财产”易被遗漏
1. 网络财产:如支付宝余额、微信零钱、游戏账号虚拟财产。
2. 保险利益:婚后购买的保险现金价值、理赔金(受益人为配偶时可能被分割)。
3. 债务抵消:一方对外负债,若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另一方无需承担。
案例:李先生离婚后发现前妻隐瞒支付宝余额20万元,法院判决前妻补偿李先生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