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离婚“赔偿指南”:如何让过错方“少分财产+付赔偿”?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案例
一、法律误区澄清:出轨≠净身出户
1. 出轨非法定“少分或不分财产”情形(《民法典》第1087条),但属“重大过错”,可主张损害赔偿。
2. “净身出户”需自愿:若过错方签署书面协议放弃财产,法院可能支持,但实践中极少。
二、3类有效出轨证据
1. 直接证据:
•开房记录、亲密照片/视频(需合法取得,不得侵犯隐私);
•书面认错书、保证书(需过错方签字)。
2. 间接证据:
•聊天记录(需原始载体,如手机);
•证人证言(如共同朋友目击出轨)。
3. 无效证据:
•偷拍、偷录的隐私内容(如卧室监控);
•猜测性言论(如“他肯定出轨了”)。
案例:赵先生发现妻子与他人同居,收集到开房记录和妻子手写的悔过书,法院判决妻子少分15%财产,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3万元。
三、赔偿标准与计算方式
1. 物质赔偿:包括因出轨导致的财产损失(如为第三者花费的共同财产)。
2. 精神赔偿:法院综合考量过错程度、经济水平,通常在2万10万元之间。
实务建议:出轨证据需形成完整链条,单独一项证据可能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