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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对方“隐匿财产”,还能追回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案例


一、法律追诉期:离婚后“翻旧账”有时间限制吗?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后发现对方隐匿财产的,可在发现之日起3年内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关键点:

• 诉讼时效从“发现之日”起算,而非离婚之日。

• 即使离婚多年,只要有新证据证明对方隐匿财产,仍可追诉。

案例:刘先生离婚5年后,偶然发现前妻在离婚前转移了100万元至亲属账户。法院审理后,判决前妻返还刘先生50万元。

二、4类常见隐匿财产手段

1. 转移现金:通过多次小额取现、转账至亲友账户。

2. 虚报债务:伪造借条,让“债权人”起诉分割财产。

3. 隐藏投资:未申报股票、基金、虚拟货币等收益。

4. 低价变卖财产: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房产、车辆。

实务建议:

• 离婚前调取对方银行流水(需申请法院调查令);

• 关注对方社交账号(如微信、支付宝)的大额转账记录;

• 委托律师查询对方名下证券账户、不动产登记信息。

三、追回财产的“3步流程”

1. 收集证据:包括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2. 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并主张对方少分或不分;

3. 申请强制执行:若对方拒不履行判决,可申请冻结其账户、拍卖财产。

风险提示:隐匿财产方可能被法院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如拒不执行判决罪),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