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发现对方“隐匿财产”,还能追回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案例
一、法律追诉期:离婚后“翻旧账”有时间限制吗?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后发现对方隐匿财产的,可在发现之日起3年内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关键点:
• 诉讼时效从“发现之日”起算,而非离婚之日。
• 即使离婚多年,只要有新证据证明对方隐匿财产,仍可追诉。
案例:刘先生离婚5年后,偶然发现前妻在离婚前转移了100万元至亲属账户。法院审理后,判决前妻返还刘先生50万元。
二、4类常见隐匿财产手段
1. 转移现金:通过多次小额取现、转账至亲友账户。
2. 虚报债务:伪造借条,让“债权人”起诉分割财产。
3. 隐藏投资:未申报股票、基金、虚拟货币等收益。
4. 低价变卖财产: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房产、车辆。
实务建议:
• 离婚前调取对方银行流水(需申请法院调查令);
• 关注对方社交账号(如微信、支付宝)的大额转账记录;
• 委托律师查询对方名下证券账户、不动产登记信息。
三、追回财产的“3步流程”
1. 收集证据:包括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2. 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并主张对方少分或不分;
3. 申请强制执行:若对方拒不履行判决,可申请冻结其账户、拍卖财产。
风险提示:隐匿财产方可能被法院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如拒不执行判决罪),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