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先生与前妻约定抚养费支付至女儿18周岁。女儿考上大学后,赵先生拒绝支付学费,称其“已成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前妻于是起诉,要求前夫承担一半女儿的大学费用,法院判决赵先生需承担部分大学费用,因女儿尚无独立经济能力。
法律要点:
1. 抚养费一般支付至18周岁或能独立生活;
2. 若子女无法独立(如读书、患病),父母仍需支持。
实务建议:
协议中明确抚养费终止条件(如“子女就业后停止支付”);
预留协商空间,避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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