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漏写一句,我差点丢了半套房子!”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案例
李女士与丈夫协议离婚,约定“共同房产归女方所有”,但未明确“剩余房贷由谁承担”。离婚后,银行因男方未还贷起诉双方,法院判决李女士需先偿还贷款才能过户。她才发现,协议漏写关键条款可能让自己背上债务。
法律要点:
1. 离婚协议需明确财产细节(如房产地址、贷款责任、过户时间);
2. 隐瞒债务或约定不明,可能导致协议被撤销或重新分割。
实务建议:
列明所有财产信息,附上房产证、银行账号复印件;
约定违约责任(如“逾期过户需支付违约金”)。
如果您有更多相关问题,请拨打刘颖新律师的电话进行咨询:13671295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