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女继承200万房产,竟被叔叔分走一半!原因令人意外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案例
李女士的父亲去世后,留下200万房产和存款。作为独生女,她认为遗产应全部归自己,但房管局要求提供“所有法定继承人同意书”。李女士的爷爷(父亲的父亲)已去世,但奶奶尚在世,且父亲还有两个兄弟(李女士的叔叔)。
法律关系图:
父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李女士(子女)、母亲(配偶)、奶奶(父母)。
法院判决:
房产:李女士继承50%,母亲继承25%,奶奶继承25%;
奶奶去世后,其份额由李女士和两位叔叔平分(转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127条:遗产继承顺序中,父母与子女、配偶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1152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合法继承人。
避坑指南:
父母早立遗嘱可避免财产外流;
独生子女需确认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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