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突然去世没留遗嘱,500万房产全归儿子?法院这样判!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案例
72岁的张大爷突发心梗去世,未留下遗嘱。其名下一套价值500万的房产和30万存款引发继承纠纷。张大爷有两子一女:长子张强(已移民国外,10年未回国尽孝)、次子张刚(长期照顾父亲)、女儿张丽(离婚后带女儿住回娘家)。张强主张按法定继承平分财产,张刚和张丽则认为应多分。
庭审焦点:
张强是否尽到赡养义务?
张丽与女儿居住是否构成“共同生活”?
法院判决:
房产:张刚分得40%(主要赡养人),张丽分得35%(共同居住),张强分得25%;
存款:三人平分(因金额较小,无显著贡献差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130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而不尽义务的,应当不分或少分。
实务提醒:
法定继承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尽赡养义务”需提供证据:医疗记录、转账凭证、邻居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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