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怎么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案例
小陈结婚前贷款买了套房,首付60万,贷款120万。婚后和妻子共同还贷5年,累计还款40万,其中本金30万,利息10万。现在面临离婚,房子市值已涨到300万,妻子坚持要分一半,这个要求合理吗?
法院处理这类案件通常会采用"成本补偿+增值分配"的计算方式。首先,婚前支付的首付60万和已还婚前贷款部分属于小陈个人财产。婚后共同偿还的40万贷款(本金30万+利息10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也要按比例分配。
具体计算时,先确定婚后还贷贡献比例:40万÷180万(总房价)=22.22%。然后计算对应增值:300万现价-180万原价=120万增值,22.22%的增值约26.66万。因此妻子可以主张的总额为共同还贷40万+增值26.66万=66.66万,两人平分即33.33万,而非150万的一半。
实践中还需注意三个细节:一是还贷资金来源要清晰,最好有银行流水证明;二是装修等增值投入要单独计算;三是若离婚后仍需继续还贷,后续还款部分不计入共同财产。如果您有更多相关问题,请拨打刘颖新律师的电话:13671295837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