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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营店铺遇变故:一方离世后,经营权与继承权如何厘清?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案例


案情回溯:共营餐馆突遭变故

2023年,广州的林女士与丈夫陈先生共同经营一家海鲜餐馆(婚内购买,登记双方名下),年利润约50万元。2025年3月,陈先生因意外去世,未留遗嘱。餐馆目前估值300万元,林女士希望继续经营,但陈先生的父母(年逾六旬)与8岁的女儿小陈提出异议,要求变卖店铺平分财产。三方协商无果,诉至法院。

法律解析:析产与继承的双重路径

1. 店铺性质认定:夫妻共同财产无争议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婚姻存续期间共同经营所得的财产(如店铺、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餐馆登记于双方名下,且经营收入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故300万元中150万元归林女士所有,剩余150万元作为陈先生的遗产。

2. 继承顺序与份额:法定继承人平分遗产

陈先生未立遗嘱,其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林女士)、女儿(小陈)、父母。150万元遗产由四人平分,每人应得37.5万元。

  •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小陈的37.5万元由母亲林女士代管,需专款用于其教育、生活,不得挪作他用。

  •老年人扶养义务:陈先生父母年老无收入,法院在分配时可能酌情多分(本案按均等处理)。

3. 经营权归属:继续经营需补偿继承人

林女士希望保留餐馆经营权,法院支持其诉求,但需向其他继承人支付折价补偿:

  •餐馆归林女士所有,她需向小陈、陈先生父母各支付37.5万元,共计112.5万元。

  •若林女士无法一次性支付,可与继承人协商分期付款或以店铺收益分期抵扣。

实务建议:防患于未然的三招

1. 婚内协议:明确财产归属与经营权

夫妻可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店铺由一方经营,离世后归另一方所有,补偿其他继承人”,避免争议。协议需公证以增强效力。

2. 遗嘱规划:指定遗产分配方式

若希望店铺由配偶继续经营,可通过遗嘱明确“店铺经营权归配偶,其他继承人按份额获得补偿”,并公证遗嘱内容。

3. 经营风险隔离:设立个体工商户或公司

将店铺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经营)或公司(股权分配),可区分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降低继承纠纷风险。

典型意义:情与法的平衡

本案中,法院既保障了林女士继续经营的权利,又通过折价补偿维护了其他继承人的权益,体现了法律对生存权、财产权的双重保护。对于再婚家庭、多子女家庭而言,提前通过协议或遗嘱明确财产分配,是避免“人走财散”的关键。

结语:夫妻共营店铺的继承问题,核心在于“析产先行,继承随后”。无论是继续经营还是变卖分割,均需以法律为准绳,以情理为辅助。提前规划,方能守护家庭与事业的双重安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