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继承的房产,离婚时怎么分?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案例
基本案情
2023年,北京市陈女士与周先生结婚后,周先生继承了父亲一套价值800万元的房产(无遗嘱,法定继承)。2025年离婚时,陈女士主张房产为共同财产要求均分,周先生认为应归其个人所有,双方诉至法院。
争议焦点
1. 婚后继承的房产是否属共同财产?
2. 若无遗嘱,分割比例如何定?
法院判决
1. 认定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婚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无遗嘱明确“只归一方”时,属夫妻共同财产。周先生未提供遗嘱,故房产为共同财产。
2. 分割比例综合考量,未均分
法院结合房产来源(周先生父亲遗产)、婚姻时长(5年)、无子女等因素,判决:房产归周先生,周先生向陈女士支付房屋现值(800万元)的40%,即320万元补偿。
律师建议
1. 继承时立遗嘱,明确归属
父母若希望房产“只归子女”,应订立遗嘱并公证,写明“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2. 保留继承证据
继承后需保存继承公证、房产登记证明,证明取得时间在婚内。
3. 离婚时协商或诉讼
双方可协商由一方得房并补偿,或拍卖分割;协商不成,法院将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原则判决。
提示:婚后继承房产,无遗嘱则视为共同财产,但分割会考虑贡献、婚姻时长等因素。建议提前立遗嘱、保留证据,避免纠纷。法律不保护“沉默的权利”,早规划早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