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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共同创业股权,一方离世后如何继承?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案例


一、股权性质认定:先析产后继承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以共同财产投资公司并登记股权,即使仅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属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离世后,需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50%股权归在世配偶所有,剩余50%作为遗产由继承人分配。若公司章程对股权继承有特殊规定(如限制继承人资格),需优先遵循章程。

二、继承人范围与分配规则

根据《民法典》,遗产按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配偶、子女、父母。继承人可协商分割股权比例,协商不成则均等分配。例如,若一方离世后留有配偶、1名子女,则配偶继承25%股权(原有50%+遗产12.5%),子女继承12.5%。

三、继承程序:三步完成股权变更

  1. 确认继承依据: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继承。

  2. 股东会决议:需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继承人成为新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若股东拒绝,需按合理价格购买股权,价款由继承人分配。

  3. 工商变更登记:携带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继承公证书等材料,至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股权变更。

四、风险提示

  •若公司章程限制继承,继承人可能仅能获得股权财产权益,无法成为股东。

  •继承人需及时办理变更登记,避免因未登记导致权利受损。

建议:夫妻可通过协议明确股权归属,避免纠纷;企业可提前制定章程,规范继承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