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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产由继父母提供,继子女在离婚时能否要求分得部分房产?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案例


如果房产是由继父母提供的,继子女在离婚时是否能要求分得部分房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房产的性质,即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继父母明确表示房产是赠与夫妻双方的,那么在离婚时,该房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如果继父母仅赠与给继子女一方,且有明确的赠与合同或声明,那么该房产属于继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通常无权要求分割。 

在实际分割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子女抚养情况、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等,来决定是否给予另一方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小张和小李结婚后,小张的继父为其购买了一套房产,并登记在小张名下。小张的继父明确表示,该房产是赠与小张个人的。后来小张和小李离婚,小李要求分割该房产。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房产属于小张的个人财产,小李无权要求分割。

如果继子女在离婚时面临房产分割问题,建议先查看房产的出资来源和赠与合同,明确房产的性质。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分割方案;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公正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