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婚姻期间购买了房产但没有办理产权登记,离婚时该房产应如何分配?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案例
夫妻在婚姻期间购买房产但未办理产权登记,离婚时房产的分配需要明确归属。根据法律规定,即使房产尚未办理产权登记,只要能证明该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房产的归属和分割方式。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房产的出资情况、婚姻存续时间、子女抚养权等因素,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举个例子,小张和小李在婚姻期间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但一直未办理产权登记。离婚时,双方对房产的归属产生争议。小张主张房产归其所有,因为购房款中有大部分是其父母出资。小李则认为,既然房产是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就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最终,法院查明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房的事实,认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判决房产归小张所有,但小张需支付小李相应的补偿款,补偿款的金额根据双方出资比例和房产的市场价值确定。
如果面临婚姻期间购买房产但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情况,首先应尽量与对方协商,明确房产的归属和分割方式。协商时,可以参考双方的出资比例、婚姻存续时间等因素。如果协商不成,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法律对未办理产权登记房产的处理方式,并准备好购房合同、出资证明等相关证据。在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书面协议明确房产的归属和分割方式,避免离婚时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