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中,一方将继承的房产出售或变卖,另一方是否有权要求分享收益?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案例
在婚姻关系中,一方将继承的房产出售或变卖,另一方是否有权要求分享收益,关键在于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婚后继承的房产如果没有明确指定只归一方所有,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将该房产出售或变卖,另一方有权要求分享收益。
小赵和小钱结婚后,小赵继承了其父亲留下的一套房产。由于小赵的父亲没有留下遗嘱明确指定房产只归小赵个人所有,因此该房产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后来小赵将该房产出售,获得100万元收益。小钱要求分享这部分收益,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赵出售房产所得的收益也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最终,法院判决小赵和小钱各分得50万元。
为了避免婚后继承房产出售或变卖引发的纠纷,普通人可以在继承时采取一些措施。首先,如果被继承人希望房产只归一方所有,最好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指定房产的归属。其次,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出售或变卖房产时,应与配偶协商一致,并保留好相关协议和凭证。最后,如果一方擅自出售或变卖房产,另一方应及时主张权利,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