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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的房产能否算作共同财产,婚姻中是否需要分割?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案例


继承的房产是否算作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在婚姻中是否需要分割,主要取决于继承时是否有明确的遗嘱或赠与合同指定房产的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婚后继承的房产如果没有明确指定只归一方所有,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

假如李小梅和肖云结婚后,李小梅的父亲去世,留下一套房产。由于李小梅的父亲没有留下遗嘱明确房产的归属,李小梅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了这套房产。后来李小梅和肖云感情破裂,决定离婚。肖云要求分割李小梅继承的房产。法院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认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肖云有权要求分割,最终判决肖云对该房产享有50%的份额。

为了避免继承房产在婚姻中引发的纠纷,普通人可以在继承时采取一些预防措施。如果被继承人希望房产只归一方所有,最好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指定房产的归属。例如,遗嘱中可以写明“我所拥有的房产仅归我的子女个人所有,不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这样在法律上就可以明确房产的性质,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