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房,婚后还贷的财产纠葛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案例
案例概述:
陈女士与严先生因性格不合而分居多年,最终决定离婚。双方对严先生婚前购买的一套房产的归属产生争议。该房产系严先生婚前以个人名义购买并支付首付,婚后则由双方共同还贷。
刘颖新律师评析:
此类案件在房产归属上常引发争议。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其归属需综合考虑。一般而言,首付部分视为婚前个人财产,而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则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分割时,需对房产进行价值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配。
适用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刘颖新律师免费咨询电话:13671295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