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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房产归谁?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案例

案例概述:
唐先生与宋女士婚后,由唐先生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产权登记在唐先生名下。后双方因感情不和离婚,就房产归属产生争议。宋女士主张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应予以分割;唐先生则认为房产系父母赠与个人,应归个人所有。

刘颖新律师评析:
本案涉及父母出资购房的产权归属问题。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然而,这一规则并非绝对,法院在审理时还会考虑其他因素,如双方是否有共同还贷行为、婚姻期间是否对房产进行了共同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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