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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房”风波:法律如何平衡习俗与权利?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案例

案例概述:
市民小王与小李订婚时,小王家按照当地习俗支付了高额彩礼,并承诺婚后购买一套房产作为婚房。然而,婚后双方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小李拒绝返还彩礼并要求分割房产。小王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刘颖新律师评析:
本案涉及彩礼返还和房产分割两个问题。关于彩礼,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本案中,小王需证明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才有可能获得部分返还。关于房产,若房产系婚后购买且登记在双方名下,则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适用法律:

·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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