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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女婿离婚预分房产 父母起诉要求确认所有权

 

基本案情】

林某和陈某结婚时,林某的父母出资为小两口购置了一套房产,登记在林某名下。然而,婚后几年,林某和陈某感情破裂,准备离婚并协商分割这套房产。林某的父母得知后,认为这套房产是他们出资购买,应归他们所有,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房屋的所有权。

 

刘颖新律师评析】

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父母出资时的真实意愿、是否有明确的书面约定表明房产的归属、房产的登记情况等。

如果父母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出资时明确表示是赠与林某个人,而非夫妻双方,那么房产可能被认定为林某的个人财产。但如果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这一点,且房产登记在林某名下,可能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林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个人财产,但另一方可能有权获得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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