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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赠予配偶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案例

情况介绍:

越来越多的男女朋友以及婚内夫妻通过购买房产来稳定家庭环境以及投资,虽然房价飙升,但依然控制不住大家对房子的渴望,随着房子的来源途径越来越多,在离婚案件中房产分割问题也越发明显,其中,针对婚内赠与的房产问题争议较大。那么,婚内赠予配偶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刘颖新律师评析:

婚内赠与房产主要看办理赠与时候,是否注明是赠与个人的财产说明,如果赠与合同中有这个约定,这房子属于个人婚后取得个人财产,离异,住房归个人所有;如果没有注明是赠与个人,就属于你婚后取得财产,算夫妻共有财产,离异,配偶有权利分割一半。

《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婚后男方父母赠与的房子,房产证也是男方的名字,则该房产为男方个人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若双方签订了赠与协议,明确约定赠与的房产归个人所有,则视为男方在婚内将房产赠与女方,离婚时该房产应当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和《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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