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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赵刚与孙悦于2010年结为连理,婚后不久,赵刚父母赠予二人一套位于Z市Z湖畔的房产,房产证上写有赵刚与孙悦两人的名字。几年后,他们迎来了爱情的结晶——女儿赵悦然。然而,随着生活琐事的累积,两人关系日益紧张,最终于2017年开始分居,赵悦然随孙悦生活。

2019年,赵刚首次尝试通过法律途径结束这段婚姻,未果。2022年,他再次提起诉讼,要求与孙悦离婚,并主张对Z湖畔房产进行均等分割。

刘颖新律师评议】

 

 

 

 

Z湖畔房产虽由赵刚父母赠予,但赠与行为发生在赵刚与孙悦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明确登记为二人共同所有,故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现双方均同意离婚,房产分割成为焦点。

在分割时,应充分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婚姻存续期间的付出、子女抚养情况及是否存在过错等因素。鉴于孙悦在分居期间独自承担育儿重任,对家庭贡献较大,且赵刚若存在过错行为(如证据所示),法院可能会倾向于给予孙悦更多份额。最终,房产归属及折价补偿的具体数额将由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综合裁定。

【法律依据】
依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兼顾各方利益,特别是要保护妇女、未成年子女及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

刘颖新律师免费咨询电话13671295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