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已被查封,离婚时能分割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案例
【基本案件】
原、被告于2007年经人介绍认识,2008年经政府登记结婚,2009年生育男孩,2010年生育女孩,因婚后矛盾不断,原告诉至法院。另查明,本案诉讼期间,原、被告名下的涉案房产在另案涉及原、被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被查封,该民间借贷案件正在审理中。
审中,原、被告均认可涉案房产被查封,尽管原、被告均同意分割,但此时若处理涉案房产,必然会损害第三人利益。经释法明理,原、被告均同意财产部分另行主张权利,原、被告关于解除婚姻关系和孩子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1、离婚;2、孩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3、依法分割原、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商品房。
被告辩称,同意离婚,孩子由原告抚养,愿意承担抚养费,要求探视权,共同房产一处愿意分割。
【刘颖新律师评议】
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是已被另案查封的房产在离婚案件中能否处分?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涉案房产依法属于原、被告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但因该财产已被另案查封,若根据原、被告的意思分割涉案房产,可能会侵害第三人的利益,本案调解时,对原、被告夫妻上述财产不予涉及,告知原、被告可待民间借贷案件解除查封后,通过离婚后财产纠纷另行主张权利。
离婚案件作为一个复合型诉讼,既涉及人身关系,又涉及财产关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每对夫妻或多或少都有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便予以分割。在离婚时未分割、虽进行分割而发生反悔或者发生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当事人仍享有诉权。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运行的意见》第八条规定,审判部门在审理确权诉讼时,应当查询所要确权的财产权属状况。需要确权的财产已经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告知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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