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Specialized field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了解更多我们的详细信息,请致电136 7129 5837

或给我们留言在线留言

子女名下财产由谁管 离婚夫妻起争执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婚姻房产 > 婚姻房产案例

男:“你工作不稳定挣得还少,你没有能力抚养女儿,你管我不放心。”

女:“那你挣得多,但你花得也多,再说你重新找一个老婆,女儿名下财产让你管我更不放心!”

前来离婚的耿某和张某,因谁直接抚养未成年女儿、管理女儿名下房产争执不下。这是近期澄城县法院速裁中心承办的一起离婚案件。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共同育有一女,现年十七周岁,婚后二人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一套房屋,产权登记在该未成年子女名下,二人均同意将该房产赠与女儿,现二人同意离婚,但担心对方抚养孩子后会任意处置孩子名下房产,以致互相猜忌、互不信任。

承办法官秉承家事案件调解优先原则,从双方的顾虑着手,耐心释法。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本案原、被告将购买的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并且双方明确表示将该房产赠与子女,这就意味着房屋系未成年子女个人财产,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仅享有管理权,无权处分该房产。

最后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与释法,双方当事人放下猜忌,和平分手,并对共同财产进行了妥善分割,对子女抚养达成一致,为该起离婚诉讼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好评。


【温馨提示】

如果您需要更多帮助或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比如房产继承问题,欢迎向我们的北京房产律师团队进行咨询,我们很乐意为您解答。免费咨询热线:136-7129-5837(08:0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