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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立遗嘱能处分全部房产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知识点

很多夫妻一方去世前,立遗嘱把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夫妻共同房产,全部留给某个子女,另一方和其他子女觉得不公平,不知道这份遗嘱有没有效,老人能不能处分全部房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就是说,夫妻共同房产中,只有一半属于去世一方的遗产,另一半属于在世的配偶,去世一方立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那一半份额,无权处分配偶的份额。

简单来说,一方立遗嘱处分夫妻共同房产,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一半,处分配偶那一半的部分是无效的。实务中,夫妻双方可以共同订立遗嘱,或者分别订立遗嘱,处分属于自己的房产份额,避免遗嘱部分无效,引发家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