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Specialized field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了解更多我们的详细信息,请致电136 7129 5837

或给我们留言在线留言

被继承人生前欠了债,继承房产要一起还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知识点

不少继承人在继承了老人的房产后,发现老人生前还有债务没还清,债权人找上门来,要求继承人用继承的房产还债,继承人不知道该不该还,要还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简单来说,继承房产就要在房产价值范围内,承担老人的债务;如果房产价值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超出的部分继承人不用还;如果放弃继承房产,就不用承担债务。实务中,继承人可以先清偿债务再继承房产,也可以选择放弃继承,避免背负不必要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