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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立了遗嘱,继承人先于老人去世,遗嘱还有效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知识点

不少老人提前立好了遗嘱,约定把房产留给某个子女,可没想到这个子女先于老人去世了,老人也没来得及修改遗嘱,等老人去世后,其他继承人不知道这份遗嘱还有没有效,房产该怎么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规定,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也就是说,如果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先于老人去世,遗嘱中指定给他的房产份额,就会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由老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

简单来说,遗嘱继承人先去世的,遗嘱中对应的部分就失效了,不会由去世继承人的子女直接继承,除非老人在遗嘱中明确约定由其子女代位继承。实务中,如果继承人先于老人去世,老人最好及时修改遗嘱,重新确定房产的继承人,避免后续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