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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人不合格,视频遗嘱白录了!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知识点

很多人以为,拍一段视频说清房产给谁,遗嘱就生效。殊不知,见证人不合格,整段视频直接无效。这是录音录像遗嘱最容易踩的坑。

根据《民法典》第1140条,三类人不能当遗嘱见证人:一是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二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三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比如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这意味着,子女、配偶、兄弟姐妹、有利害关系的亲戚,原则上都不能见证。

法院判例显示,不少老人由子女在场拍摄视频遗嘱,最终因“见证人不适格”被判决无效。法律这么规定,是为了防止继承人胁迫、诱导老人,确保遗嘱出自真实意愿。

除了见证人,录音录像遗嘱还要满足:全程在场、音视频清晰、本人口述、报姓名肖像日期、原始无剪辑。任何一项缺失,都可能导致不被采信。

如果家里老人要录视频遗嘱,最稳妥的做法是:邀请两名无关的成年邻居、社区人员或律师到场,全程同步录制,确保画面、声音、身份、日期四清晰,留存原始视频与备份。条件允许,可到公证处办理录音录像遗嘱公证,效力更高、争议更少。

遗嘱是“身后安排”,合法合规,才能让孝心不白费、家人不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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