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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影响房屋继承与买卖吗?买卖不破居住!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知识点

享有房屋居住权的人(如再婚配偶),是否阻碍继承人继承或出售房屋?

 

需要注意两者在法律属性上的区别。居住权是用益物权,采取登记生效主义,一经登记,具有对抗效力。继承人可以继承房屋的所有权即对房屋享有了占有、收益、处分等权能,但若房屋上设置了居住权,则居住权对物权的使用构成了限制。继承人必须尊重并继续履行已设立的居住权义务,不得驱赶居住权人。

 

此后继承人基于已拥有的物权,出售房屋时,买方也需承受该居住权负担,继承人需要告知买方的保留居住权义务,买卖不破居住权居住权存在永久属性,即当居住权期限届满或居住权人死亡后,该权利才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