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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经适房能继承吗?这3类房产继承有严格限制,别白忙活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知识点

并非所有“住了一辈子”的房产都能继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单位集资房等特殊性质房产,继承规则与普通商品房不同,很多人因不懂限制白白折腾。

 

公租房:仅有使用权,无所有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被继承人去世后,共同居住人可向房管局申请继续承租,但需满足“共同居住满2年、无其他住房”等条件,若不符合,房管局有权收回房屋。

 

经济适用房:属于有限产权房,需满足“购买满5年”且已办理完全产权登记,才能作为遗产继承;若未满足年限,继承人需先补缴土地出让金,取得完全产权后再办理继承过户,否则无法直接继承。

 

单位集资房:若已办理个人产权登记,可正常继承;若仍为单位集体产权(未房改),继承人只能继承居住权,不能继承所有权,且需经单位同意才能继续居住,单位有权根据政策收回或调整。

 

建议继承前先核实房产性质和产权状态,查看是否有产权限制、补缴款项等要求;若为限制继承的房产,提前与房管局、单位沟通,明确后续处理方式,避免因产权问题导致继承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