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要做亲子鉴定?亲属关系存疑时,法律认定的3个关键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知识点
房产继承中,继子女、非婚生子女、失踪多年后出现的继承人等情况,常因亲属关系存疑引发纠纷,亲子鉴定成为确认继承权的重要依据,法律对其认定有明确规则。
首先,亲子鉴定结果是证明血缘关系的核心证据。非婚生子女主张继承房产,需提供与被继承人的亲子鉴定报告,若对方拒绝配合鉴定,法院可根据“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推定存在亲子关系,支持其继承权。
其次,特殊情况无需亲子鉴定:如继子女已办理合法收养登记,或有出生证明、户口本等直接证明亲属关系的文件,且对方无相反证据反驳,法院可直接认定继承权。若没有直接证据,又无法进行亲子鉴定(如被继承人遗体已火化),可通过证人证言、生活照片、转账记录等间接证据形成链条,证明扶养关系或血缘关系。
常见误区是认为“没有出生证明就无法继承”,实则可通过其他证据佐证;或拒绝配合亲子鉴定,反而被法院推定不利结果。建议亲属关系存疑时,尽早收集证据,必要时主动申请亲子鉴定,避免因证据不足丧失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