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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登记为父母与子女共有,但购房款由子女全出,父母去世后其他子女能否分割?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知识点

在家庭购房中,常出现“名义共有、实际独资”的情形:房产登记为父母与子女共有,但购房款全部由子女支付。当父母去世后,其他子女能否主张分割房产?这一问题涉及物权登记效力、实际出资认定及继承权保护,需结合法律条款与典型案例综合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房产登记为父母与子女共有,原则上推定双方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具体份额需结合出资情况、约定或家庭关系判断。例如,北京朝阳区法院曾审理一起案件:张先生出资购买一套房产,登记在自己与父亲名下,各占50%份额。父亲去世后,其他子女主张按法定继承分割父亲名下的50%份额。张先生辩称购房款全部由自己支付,父亲未出资。法院审理认为,房产登记具有公示公信力,除非能证明登记错误或存在借名买房等情形,否则应按登记份额分割。因张先生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父亲未出资,法院判决其他子女有权继承父亲名下的50%份额。

进一步分析,若子女能证明购房款全部由自己支付,且父母未实际出资,法院可能认定父母仅是名义共有人。例如,上海静安区法院判决的案件中,李女士出资购买房产,登记在自己与母亲名下,但母亲未支付任何款项。母亲去世后,其他子女主张分割房产。李女士提供银行转账记录、购房合同等证据,证明购房款全部由自己支付。法院认为,母亲虽登记为共有人,但未实际出资,房产实际归李女士所有,其他子女不得主张分割。

值得注意的是,若父母与子女存在借名买房的约定,法院可能认定房产实际归子女所有。例如,广州天河区法院审理的案件中,王先生与父母签订书面协议,约定由王先生出资购房,登记在父母名下,父母去世后房产归王先生所有。父母去世后,其他子女主张按法定继承分割房产。法院认为,借名买房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房产实际归王先生所有,其他子女不得主张分割。

综上,其他子女能否分割房产,需综合判断房产登记情况、实际出资情况及是否存在借名买房约定。若子女能证明购房款全部由自己支付且父母未实际出资,或存在借名买房约定,其他子女不得主张分割;否则,应按登记份额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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