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女能否同时继承两份遗产?法律这样规定!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知识点
“我家孩子既是继子女又是生父母的子女,能同时继承两份遗产吗?”在遗产继承纠纷中,这类问题屡见不鲜。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子女”范围包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这意味着,继子女能否同时继承继父母与生父母的遗产,关键在于是否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
扶养关系的认定需综合判断。若继子女未成年时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承担了抚养教育责任,如支付学费、生活费,参与家长会等,或继子女成年后对继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如定期探望、支付赡养费、承担医疗费用等,均可视为形成扶养关系。例如,张某再婚后,继子李某随其生活至成年,期间张某供李某读书、成家,李某婚后也常回家看望张某并给予经济支持,二人形成扶养关系。张某去世后,李某作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与张某的其他子女共同继承遗产,同时不影响其作为生父母子女的继承权。
反之,若继子女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或继父母未提供经济支持、情感关怀,继子女也未履行赡养义务,则未形成扶养关系。例如,王某再婚后,继女赵某随生母生活,王某未支付抚养费,赵某成年后也未赡养王某,此时赵某无权继承王某遗产,仅能继承生父母遗产。
实践中,扶养关系的证明需依赖证据。共同生活的继子女可提供学校接送记录、医疗陪同记录、邻居证言等;经济供养的证据包括转账记录、购物小票、抚养费协议等;赡养义务的履行可通过探望视频、赡养费支付凭证、医疗费用分担记录等证明。若缺乏证据,法院可能无法认定扶养关系。
此外,若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明确排除继子女继承权,即使形成扶养关系,继子女也可能无法继承。例如,陈某再婚后与继子刘某关系疏远,立遗嘱将财产全部留给亲生子女,刘某虽与陈某形成扶养关系,但因遗嘱存在,无法继承陈某遗产。
继子女能否同时继承两份遗产,需以扶养关系为前提。若您面临此类纠纷,建议及时收集证据,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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