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离家出走二十年,还能继承父亲的遗产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知识点
从婚姻关系来看,若父母未办理离婚登记或未被法院判决离婚,即使母亲离家出走二十年,双方婚姻关系仍依法存续。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配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未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依法享有继承权。因此,母亲未被宣告失踪或死亡,且未主动解除婚姻关系时,其继承权不受离家出走行为影响。
其次,继承权丧失需满足法定情形。根据《民法典》第1125条,继承人若存在故意杀害被继承人、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遗嘱等行为,才会丧失继承权。母亲离家出走虽可能违背家庭伦理,但若未达到“遗弃情节严重”标准(如长期不履行抚养义务且拒不悔改),或未实施其他法定丧失继承权的行为,其继承权仍受法律保护。
最后,若父亲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排除母亲继承权,则按遗嘱处理;若无遗嘱,母亲作为配偶,可与子女、父母共同参与法定继承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