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世时存款被弟弟转走,还能主张继承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知识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实践,父母在世时存款被弟弟转走,其他继承人能否主张继承需分阶段、分法律关系分析,核心在于区分“转走行为”与“继承关系”的法律性质。
第一,继承案件中,被转走的存款通常不直接处理,需另案明确财产性质。继承纠纷的审理范围限于“确定属于遗产的财产”,即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无争议的个人合法财产。若父母在世时存款被弟弟转走,该财产权属存在争议(可能涉及侵权、赠与或借贷),法院在继承案件中会以“需以另一案生效判决为依据”为由中止审理,要求继承人先通过侵权之诉或合同之诉明确财产归属。例如,若弟弟主张转款是父母赠与,则需举证赠与合意(如书面协议、录音);若无法证明,则可能被认定为侵占,需全额返还。
第二,另案处理时,需通过诉讼确认财产性质并追偿。其他继承人可作为原告,以转走财产的弟弟为被告,提起“返还原物纠纷”或“不当得利纠纷”诉讼。被告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转款合法性:若为赠与,需符合《民法典》第657条形式要件;若为借贷,需有借条等证据;若均无法证明,则构成无权处分,应返还存款及利息。返还后的财产纳入父母遗产范围,由全体继承人按法定或遗嘱继承规则分割。
实务建议:父母在世时应通过银行流水、书面协议等固定财产去向;若已发生转款,其他继承人应及时取证(如转账记录、沟通录音),优先通过调解或诉讼追回财产,避免因财产流失影响继承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