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在法律上地位是否平等?生父/母需承担哪些义务,如何确认亲子关系?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知识点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在法律上地位完全平等,享有同等权利。根据《民法典》第1071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例如,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在继承权、受教育权、受抚养权等方面均无差异,生父/母不得以“非婚生”为由拒绝履行义务。
生父/母的义务主要包括抚养义务与教育义务。抚养义务需持续至子女年满18周岁或独立生活为止,具体表现为支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抚养费标准参照婚生子女标准,即有固定收入的,按月总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例如,某男月收入2万元,其非婚生子女由母亲抚养,法院可能判决该男每月支付抚养费4000-6000元。教育义务则要求生父/母关注子女成长,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如支付学费、参加家长会)。
亲子关系的确认可通过“自愿确认”与“诉讼确认”两种方式。若生父/母自愿承认亲子关系(如签署书面协议、共同生活并抚养子女),可直接确认;若一方否认或拒绝确认,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亲子关系。根据《民法典》第1073条,对亲子关系有异议的,父或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诉讼中,法院可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亲子鉴定(如DNA检测),鉴定结论是确认亲子关系的关键证据。例如,某女起诉要求确认某男为其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DNA检测,结果显示该男为生物学父亲,法院据此判决确认亲子关系,并责令该男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