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了姓,还有继承权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知识点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改了姓并不影响继承权的行使。首先,《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这意味着公民改姓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不会因姓名的变更而丧失其他民事权利。
其次,在继承问题上,《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明确,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法定继承以血缘、婚姻、收养等身份关系为基础,并非取决于姓名。只要改姓者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合法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法定继承关系,就依法享有继承权。例如,子女随继父或继母改姓后,其与生父母之间的血缘关系和法律上的亲子关系并未改变,依然对生父母的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
此外,若被继承人生前立有有效遗嘱,指定改姓者为继承人,改姓者也能依据遗嘱继承遗产。当然,若存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如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等,无论是否改姓,都将丧失继承权。总之,改姓本身不会导致继承权的丧失,继承权的享有与丧失取决于法律规定的相关情形,而非姓名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