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将遗产给尚未出生的孩子,有效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知识点
根据《民法典》第十六条与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立遗嘱将遗产分配给尚未出生的孩子是有效的,但需满足特定条件。首先,《民法典》第十六条明确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这意味着,若遗嘱人死亡时孩子已受孕且出生为活体,胎儿即具备继承遗产的主体资格,遗嘱中为其保留的财产份额受法律保护。
此外,遗嘱的有效性还需符合《民法典》关于形式与实质要件的规定,如遗嘱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且形式合规(如自书遗嘱需亲笔书写并签名注明年月日)。若胎儿娩出时为死体,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遗嘱中为其保留的份额将按法定继承处理,由其他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