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识字的老人立的遗嘱有效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知识点
不识字也不能否定老人可以立遗嘱的权利。如果遗嘱原件符合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则其所订立的遗嘱合法有效。对于不识字老人,可通过以下方式确保遗嘱合法有效:
第一,见证人资格与见证过程需严格合规。见证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不得是继承人、受遗赠人或与其有利害关系者。例如,若老人委托邻居代书遗嘱,需邀请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医生等无利害关系者共同见证。见证人需全程在场,代书人需如实记录老人口述内容,不得篡改或添加。若老人无法签名,可按手印替代,但需在遗嘱中注明“因不识字按手印确认”,并由见证人签字确认。
第二,遗嘱内容须体现老人真实意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遗嘱必须反映遗嘱人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遗嘱无效。实践中,可通过全程录音录像记录老人陈述遗嘱内容、见证人宣读遗嘱并询问老人是否认可的过程,以证明其表意真实。
第三,遗嘱内容需合法且保留必要份额。遗嘱不得处分他人财产,且应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遗产份额。若老人未保留该份额,法院将先划出必要部分,剩余财产按遗嘱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