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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上存在某种缺陷的人可以订立遗嘱处分自己的房产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知识点

身体上存在某种缺陷的人,完全有可能订立遗嘱来处分自己的房产,不能仅凭身体缺陷就否定其遗嘱效力。《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明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此法条聚焦于遗嘱人的年龄和精神健康状况,以此界定其是否具备遗嘱能力。实际上,身体有缺陷并不等同于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像盲人、聋哑人等,只要他们精神状况正常,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就享有订立有效遗嘱的权利。只不过,他们需要挑选与自身身体状况相契合的遗嘱形式,例如盲人可选择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等。在司法实务里,我们必须全面、客观地看待问题,不能仅仅因为遗嘱人身体存在某种缺陷,就草率地否认其遗嘱效力,而应综合考量其民事行为能力、遗嘱的真实意思表示等多方面因素,确保遗嘱的合法性与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