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房屋没过户能卖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知识点
从继承的角度来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此时,继承人便取得了继承权,对于房屋而言,继承人已成为该房屋的实际权利承受人。
然而,在物权变动方面,《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明确,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继承的房屋属于不动产,虽然继承人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取得继承权,但在未完成过户登记前,物权变动并未完成,从法律外观上看,房屋仍登记在被继承人名下。
在实际交易中,没过户的继承房屋存在诸多风险和障碍。买方可能会因房屋产权不清晰而拒绝购买,金融机构也可能不会为此类房屋提供贷款。所以,继承人若想出售继承的房屋,应先完成过户登记,使物权变动合法有效,以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