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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房产继承?有几种途径?需要哪些材料?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知识点

一、房产证权利人去世,需家属去办理继承业务。将房产办理在继承人名下,有以下三种途径

 

1.可以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手续,后持继承公证书、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官证;身份证遗失的,应提交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可以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到各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不动产证书的即时办结。

 

2.可以到法院办理继承手续,后持法院生效的继承法律文书、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官证;身份证遗失的,应提交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可以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到各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不动产证书的即时办结。

 

3.可以准备齐全以下材料:原不动产权属证书、继承关系证明材料,包括:

 

a.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官证;身份证遗失的,应提交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可以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b.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为遗赠人)死亡的材料等;

 

c.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包括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社区)、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d.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e.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

 

f.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

 

g.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h.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材料齐全后到各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调查审核后,公告60天,对公告无人提出异议,可以办结。公告到期后到各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不动产证书的即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