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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开始执行!房产继承“新规”来了,家里有房的注意了!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知识点

近日,4个不动产登记相关部门联合发布一则重要通知,关于房产继承的“新规”出台,从2024年起,所有房产继承程序将据此进行改革。事关千家万户的财产传承,引发大家的广泛关注。

 

房产继承新规“新”在哪?房产继承“新规”——

该项通知的第六条举措,事关“优化继承登记办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

简化材料查验方式。

在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业务中,对法定继承的,由全部法定继承人共同查验继承材料;对遗嘱继承的,由全部法定继承人共同查验遗嘱的有效性及是否为最后一份遗嘱;对受遗赠的,由全部法定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共同查验继承材料;全部法定继承人查验继承材料,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无需到场;提供放弃继承权公证书的,该继承人无需到场。

 

(二)

引入遗产管理人制度。

由人民法院指定遗产管理人的,遗产管理人应到场协助取得不动产的权利人申请登记,通过遗产管理人对继承关系、申请材料等进行确认,精简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间。

 

(三)

探索告知承诺制。

对于实践中确实难以获取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地方可在明确适用情形、核实方式和失信惩戒规则等基础上,以告知承诺的方式代替。

 

房产继承如何办?

何办——

综上可知,此次新规虽简化了部分继承办理流程,但仍有些内容值得关注:

继承相关材料(如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档案证明等)的开具仍需重视;

遗嘱的有效性认定仍需要符合条件,遗嘱合法有效,方能进行后续流程;

放弃继承仍需按照程序完成,需有书面材料,否则需要本人到场。

即,公证继承办理的基本三要素:材料齐全、意见统一、继承人都到场,仍需遵守;若有遗嘱,需保障遗嘱是合法有效的。

继承办理这么复杂,生前办理房产过户是不是更省心?也并不一定如此,生前过户仍需进行房产所有权转移确认的流程,且需缴纳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