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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产继承什么时候开始生效?

答: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生效。但需要先将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否则将不发生物权转移效力。


二:谁可以享有房产法定继承权?

答: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立任何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法律规定其遗产的分配顺序如下: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或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如果死者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则按照遗嘱中说明的财产继承方式进行分配


三: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房产,其中一方死亡,该房产是否归另一方所有?

答:一方死亡后,该房产就属于遗产了,如果没有遗嘱,其享有的房屋份额应由所有继承人(按照前面所说的继承顺序)按份继承,还要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如果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也需要办理遗产的继承公证。


四:一男子父母去世,父母遗嘱声明去世后房产归该男子个人继承,该男子的法定妻子可以共同继承吗?该男子出售该房产需要通过妻子的同意吗?

答:相关法律规定:只要是婚后所得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所以,该房屋归该男子个人所有,与妻子无关,男子有权单独处置该房产。


五:继母过世留下一房产,除继女之外无其他继承人,继女可以依法继承房产吗?

答:如果继母没有立遗嘱,继女有权继承继母的房产。


六:一对情侣同居几十年且一直以夫妻相称,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一方突然过世,未来得及立遗嘱,其名下的房产,另一方可以以配偶身份继承吗?

只有在国家民政部门登记的婚姻才能得到法律保护,仅依据同居关系并不能使同居双方具有对财产的继承权,有遗嘱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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