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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脑疾、失明等九种非常情况,法院如何判定立遗嘱能力的有无一、孟某、王某与李某甲法定继承纠纷【案 号】(2015)青民五终字第1490号【要 点】15周岁未成年人为限制行为能
0 2020-05-20 房产继承案例曾经有媒体报道,一些基层法院审理的遗嘱纠纷案件中,半数遗嘱被判决无效。遗嘱订立,看似简单,实则不易把握。这里选编了最高人民法院的两则司法问题解答,分别针对实践中比较多见的电脑遗嘱和亲人代书遗嘱问题,非常具有代表性。
0 2020-05-20 房产继承案例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0 2020-01-21 房产继承案例被继承人郑某某(2007年5月27日死亡)与被继承人吴某某(2013年10月23日死亡)系夫妻关系,共生育六名子女,即郑某1、郑某2、郑某3、郑某4、郑某5以及郑6的父亲郑强某(2015年10月6日死亡)。郑某某、吴某某的父母均先于其去世。系争房屋坐落于上海市闵行区龙吴路XXX弄XXX号XXX室,房屋产权登记在原告郑某1与郑某某名下。郑强某和其妻子生育一女郑6,郑强某与妻子于1999年已离婚。
原告郑某1将郑某2、郑某3、郑某4、郑某5、郑6诉至法院,要求将坐落于上海市闵行区龙吴路XXX弄XXX号
霍某、王某于1980年登记结婚。二人婚后育有霍某甲、霍某乙、霍某丙、霍某丁、霍某戊等5个子女,并购买位于邢台某区的一处房屋。2001年,霍某去世,未留下遗嘱。2013年,王某把5个子女诉至邢台市桥东区法院,要求对房产予以分割。